會員服務條款

申辦人同意及注意事項

臺端加入由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特力屋)及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共同發行之會員同時,亦同意同時成為和樂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樂家居)會員,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由特力屋、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及和樂家居共同蒐集,各公司別會員權益辦法依各公司別門市或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單獨通知。特力屋、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與和樂家居分別保有解釋、變更會員權益辦法、發行、終止之權利。各公司別及其關係企業、或與各公司有特約合作關係之第三人,保證對會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法負保密責任。 為避免之後您於上述各公司門市或網站進行購物消費、各項服務及新增或變更資料時,重複填寫、更新個人資料以提昇便利性,更提供您於跨平台查詢往來資料並且整合分析於特力屋、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或和樂家居留存之資料以提供商品服務,購物體驗升級,以及保護資訊傳輸安全、辨識(控管)風險及特力屋、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或和樂家居間跨業務合作等,特力屋、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或和樂家居將共享您的資料。

第一條:會員資格

若您未滿18歲,或為法令規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請您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閱讀本條款,在您的家長(或監護人)詳讀、瞭解並同意後,您才能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每位顧客僅以真實姓名身份取得單一會員資格,其登記手機號碼以一組為限不得重覆登錄,您所填寫個人資料如有重複、冒用他人名義、違反公序良俗、或有侵害他人姓名權、或有造成他人誤解之虞、或破壞各公司服務宗旨者,各公司得拒絕您的申辦、或要求您更正為正確、合法、妥適之資料,或取消您的使用資格之權利, 您並應自負一切民事與刑事上之責任。
當您成為我們會員並完成手機之認證時,同時開通網站/APP服務。
會員身份適用於特力屋、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及和樂家居等未來新增的公司別。您於各公司網站/APP所申請之帳密為同一組,唯各公司別適用之會員行銷活動、集點活動未必相同,應以各公司別門市或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第二條:會員資料變動

會員本人若有個人資料之異動可擇一選擇至特力屋、和樂家居網站查詢修改內容/留言或至特力屋、和樂家居、等櫃台填寫表格,您留存於特力屋與和樂家居之個人資料、網站/APP帳密將同步連動調整。

第三條:會員點數

    特力屋點數:適用於特力屋門市及網路店。
  1. 集點對象:
    會員於購物結帳時,將本人之卡片、手機號碼或提供APP會員條碼交予結帳人員,即可輕鬆集點。(若未出示而無累積點數時,恕無法受理點數加回,企業卡、專業卡、專業師傅卡、員工卡、員工親友卡、貴賓卡、集團員工卡不適用集點活動。)
  2. 集點方式:
    (1) 會員僅得登記手機號碼以一組為限,如所填寫資料與會員本人之有效身分證件所載姓名不相符時,將不符合點數回饋資格,恕無法累積點數。特力屋保有點數扣回與取消填寫不實者的會員活動資格之權利。
    (2) 於特力屋商品消費100元可累積1點;合營專櫃消費500元1點,惟安裝運送、其他服務性消費或購買專案恕無法累點,詳細集點條件請詳閱集點門市或網站查詢。
    (3) 會員依當日單筆消費發票之實付金額累積點數。如結帳時,使用各式抵用券、優惠券、點數折抵者,將先行折抵商品消費,後折抵安裝運送、合營專櫃及其他服務之消費金額,被折抵之消費金額不可累積點數。
  3. 退貨時點數扣回:
    辦理商品退貨時,將會扣回該商品原發行點數(含活動點數),若點數不足扣回時,卡片中的點數記錄將呈現負數,再次消費時,系統將自動扣抵該筆交易所產生的點數,直到可以完全扣抵卡片中的負點數為止。
  4. 點數兌換:
    特力屋點數:特力屋門市與網路店。
    (1) 點數兌換方式:
    1. 門市兌換:
      特力屋點數-兌換需會員本人完成手機號碼認證並出示有效身分證件或特力屋APP會員條碼方可進行兌換;特力屋點數若需委由他人代為兌換時,需由代領者出示「會員本人及受託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並填寫「個人資料權益行使申請書」方可代領。
    2. 網路店兌換:會員可依個人所擁有點數,在網站購物時直接折抵現金消費。
    *注意:部分商品無法使用點數折點功能,實際結帳金額以將商品放入購物車之結帳金額為準。
    (2) 點數兌換以特力屋公告為主,僅限折抵消費金額,不得兌換現金。
    (3) 於兌換門市結帳時使用點數折抵,而後取消訂單或辦理退貨者,點數則退還。
  5. 點數有效期限:
    點數效期以月計算,點數自消費取得當月起算12個月失效。點數效期延展,以「最近一次消費月份,次月起算12個月到期」;到期且未消費,該點數將全數清空歸零。每次消費都會使點數效期往後遞延12個月。
    例:小明於2023/7/15取得100點,在往後1年皆未消費,小明的點數會於2024/7/31到期、並於2024/8/1清空點數。
    註1:非消費所獲得的點數及轉贈所獲得的點數不會延展點數效期
    註2:若因退貨及其他緣由而造成點數為負值時,系統將不會將負值點數歸零;且負向點數將於每次消費所累積點數,逐次補回點數。
    註3:持卡人如對於點數集點辦法權益變更有異議,請在七日內以書面通知特力屋;超過七日未通知,視為同意變更。如有異議,需以書面通知終止會員關係,其他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至特力屋門市詢問。

第四條:會員資格失效

  1. 會員一旦申請個人資料刪除,將連動刪除和樂家居會員身份,該會員身份所累積之各公司別點數及相關優惠將同時失效,恕不接受事後申請追溯補發點數。
  2. 會員一旦申請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將連動停用和樂家居會員身份,會員卡號同時視同失效,該卡號無法結帳、累積點數及兌換點數,若需重新恢復使用,請洽門市服務台人員。
★本人已知悉特力屋、和樂家居與特力屋室內裝修設計 及其關係企業得以郵寄、簡訊、E-mail、APP、Line訊息及其他以電子或書面方式發送旗下所屬品牌之產品、服務等優惠行銷訊息,詳細相關品牌可至www.testritegroup.com 之「我們的品牌」及「品牌代理商」進行查詢。
★本人已知悉並同意各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或與各公司有特約合作關係之第三人,於銷售、服務、行銷、會籍管理、識別、優惠及會員權益通知、各公司銷售相關市場調查之目的範圍內,得為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本人在會員申請書或於會籍適用網站申請成為會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或合法申請且仍有效使用中之第三方帳號(如FB、LINE、GOOGLE等)登入時,由該等帳號業者所提供之相關個人識別資料,並同意各公司及其關係企業對於以上提供的個人資料,僅在台灣地區提供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或與各公司有特約合作關係之第三人於其存續期間與營運範圍內,作為銷售、服務、行銷、會籍管理、識別、優惠及會員權益通知、本公司銷售相關市場調查之用。
★本人知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本人就所提供之姓名、電話/手機、地址、E-mail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本人個人資料得行使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如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給本公司,將無法成為會員及獲知相關優惠訊息。
★本人知悉本人申請成為會員提供個人資料後,仍可隨時至特力屋、和樂家居及未來新增門市之公司櫃台或網站填寫表格或授權各公司行使以上權利。